從近期鄧佳華事件來看,我們這世界依然病的不輕。
自己有從國外留學過,說到歐洲青年的排外行為;
絕對比台灣無知小鬼的行為嚴重十倍。
這從一些新聞可以了解到(建議先去查查英國!)
雖然不知道今天國高中學生實際的生活情況。
但霸凌字眼,近幾年都可以在社會新聞看到。
以前我就讀國中的時代,幾乎沒有人會去欺負老實人;
只要去欺負老實人的話,通常還會被另一種人欺負。
但今天這種正義好像沒有囉?
我朋友也感嘆,真的是一屆不如一屆,一代不如一代。
在Youtube和鄧佳華的Facebook上,
看到許多未成年,思想是如此的幼稚、低能與不正端(歪斜)
想說幾乎都是未成年,當時也不太想多講些什麼;
自己心裡有數就好,等你出社會就知道了。
老闆可不會像學校老師一樣,每次都跟你這麼客氣溝通阿!
哇!!
還真的有人以為「外貌優勢」能在社會上有什麼大特權啊?
沒錯!外貌可以當飯吃,但有幾個呢?
在看看今天哪一個藝人,他會用外貌來嘲笑一個人的長相?
敢講這種話的,我看他隔天可以開記者會「滾」了!
所以用「外貌」來判斷一個人,是否該被排擠或欺負?
這是現在國高中生,甚至到大學生的思維?
一句話:「你就拿這種態度去社會上看看啊!」
這樣的行為,真的叫做低能!
更搞笑的,還看到有人想揪團對華哥怎樣?想怎樣啊?
隨便找個罪名給你們看看,自己明白就好!
(第一條打給華哥看的!)
第二百三十四條
(公然猥褻罪) 公然為猥褻之行為者,處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。
刑法
第兩百七十七條 (普通傷害罪)
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。
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,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;
致重傷者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第兩百七十八條 (重傷罪)
使人受重傷者,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,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。
雖然法律已經夠爛了!
多少還有克制效果,更別以為沒有無期徒刑了!
有,但只是不常見。
如果做出這種低能事入獄的,肛門就先準備洗乾淨吧!
獄中情況,我想多少也要知道一點吧?
什麼?欺負老實人而入獄,那叫可恥。
不要說關一年,我看一個月你就會發瘋了。
為什麼會發瘋?我可不是在講自由受拘束.....
那裡受的欺負和污辱,真的會讓你得神經病!
不要覺得法律會因你個人,而有什麼優惠或改變!
這社會很現實,你搞出什麼鳥事情!
跟你講實在話:「沒有人想幫你擦屁股。」
「義氣」是什麼?
真正講義氣的人,通常不會去亂惹事。
你惹事就是替你兄弟找麻煩,這一點都弄不清楚;
那就別想在什麼地方講道義了。
電影在那邊亂演,別傻傻再那亂學!
「意義是殺小?」那你知道在獄中被捅菊花的意思嗎?
那裡沒有線上遊戲、電視等等,也沒有人會在乎你是誰,有屁眼和嘴巴就好?
今天社會上有許多非法組織,
利用未成年不成熟心態,說什麼「我罩你!」
然後來教唆他們犯罪,來替非法組織賺錢。
違法被上訴或什麼的,事後也推給這些未成年承擔。
剛成年不久的話,那受的刑責跟一般人就沒兩樣了。
我尊重大家,我不會分年紀去歧視誰!
只是教育你們一下做人的基本道理而已。
你們要知道「裝無知的時光」很快就過去了,好好珍惜吧!
做事情不思考後果,那你就去嚐嚐後果吧!
前竹聯幫總盟主陳啟禮,一輩子逃命生涯。
但是人家是真的講道義,講義氣!
想知道為什麼?看看這篇文章吧!
前竹聯幫盟主陳啟禮,國小每天被圍毆
(這些資料網路很多,自己多多查查...)
當你們成年後,在社會上的所作所為,
你必須自己一個人要扛下來。
(現今社會上還是有過於誇張的新聞,我想大家都知道。)
所以你覺得你惹出事情,誰會想替你受苦受罪?
說什麼「願意承擔?」
你朋友到處隨便惹事生非,違法犯罪還理直氣壯??
那你就去承擔吧!
然後你那「好朋友」天天在外面吃喝玩樂呢!
你會怎麼想呢?這種情況.... 在社會上是常有的事。
每天都在獄中受的恥辱,如果你想在獄中耍兇狠?
那請搞清楚狀況,裡面真的有一些沒理智的人。
沒理智是什麼?講難點「就是聽不懂人話!」
那是什麼? 我不用多說了吧!
我知道現在教育敗壞!
做人基本道理不教,教些爛制度的東西。
所以大家要搞清楚這個現實社會的狀況啊!
如果「做人的基本道理」都不懂...
你在這社會上有苦頭吃了。
大家做個明白人
「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,只有想要吃免費午餐的白痴! 」
最後再來講一下[華哥的人格]
說他天真無邪,似乎不恰當。但他沒什麼心機,大家都看得出來。這種人不會去陷害人,更不會去欺負弱小或引發衝突。
他今天PO一些怪怪影片,多數是搞笑成分居多,雖然少數是不當行為。但社會上就是要有這種開心果嘛!不是嗎?
如果覺得這篇文章還不錯,別吝嗇,請分享下去吧!
小弟Facebook!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jackson.chang.146
自己有從國外留學過,說到歐洲青年的排外行為;
絕對比台灣無知小鬼的行為嚴重十倍。
這從一些新聞可以了解到(建議先去查查英國!)
雖然不知道今天國高中學生實際的生活情況。
但霸凌字眼,近幾年都可以在社會新聞看到。
以前我就讀國中的時代,幾乎沒有人會去欺負老實人;
只要去欺負老實人的話,通常還會被另一種人欺負。
但今天這種正義好像沒有囉?
我朋友也感嘆,真的是一屆不如一屆,一代不如一代。
在Youtube和鄧佳華的Facebook上,
看到許多未成年,思想是如此的幼稚、低能與不正端(歪斜)
想說幾乎都是未成年,當時也不太想多講些什麼;
自己心裡有數就好,等你出社會就知道了。
老闆可不會像學校老師一樣,每次都跟你這麼客氣溝通阿!
哇!!
還真的有人以為「外貌優勢」能在社會上有什麼大特權啊?
沒錯!外貌可以當飯吃,但有幾個呢?
在看看今天哪一個藝人,他會用外貌來嘲笑一個人的長相?
敢講這種話的,我看他隔天可以開記者會「滾」了!
所以用「外貌」來判斷一個人,是否該被排擠或欺負?
這是現在國高中生,甚至到大學生的思維?
一句話:「你就拿這種態度去社會上看看啊!」
這樣的行為,真的叫做低能!
更搞笑的,還看到有人想揪團對華哥怎樣?想怎樣啊?
隨便找個罪名給你們看看,自己明白就好!
(第一條打給華哥看的!)
第二百三十四條
(公然猥褻罪) 公然為猥褻之行為者,處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。
刑法
第兩百七十七條 (普通傷害罪)
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。
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,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;
致重傷者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第兩百七十八條 (重傷罪)
使人受重傷者,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,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。
雖然法律已經夠爛了!
多少還有克制效果,更別以為沒有無期徒刑了!
有,但只是不常見。
如果做出這種低能事入獄的,肛門就先準備洗乾淨吧!
獄中情況,我想多少也要知道一點吧?
什麼?欺負老實人而入獄,那叫可恥。
不要說關一年,我看一個月你就會發瘋了。
為什麼會發瘋?我可不是在講自由受拘束.....
那裡受的欺負和污辱,真的會讓你得神經病!
不要覺得法律會因你個人,而有什麼優惠或改變!
這社會很現實,你搞出什麼鳥事情!
跟你講實在話:「沒有人想幫你擦屁股。」
「義氣」是什麼?
真正講義氣的人,通常不會去亂惹事。
你惹事就是替你兄弟找麻煩,這一點都弄不清楚;
那就別想在什麼地方講道義了。
電影在那邊亂演,別傻傻再那亂學!
「意義是殺小?」那你知道在獄中被捅菊花的意思嗎?
那裡沒有線上遊戲、電視等等,也沒有人會在乎你是誰,有屁眼和嘴巴就好?
今天社會上有許多非法組織,
利用未成年不成熟心態,說什麼「我罩你!」
然後來教唆他們犯罪,來替非法組織賺錢。
違法被上訴或什麼的,事後也推給這些未成年承擔。
剛成年不久的話,那受的刑責跟一般人就沒兩樣了。
掃黑 神經祥落網 34嫌送辦(2012年5月11日)
警方表示,該集團曾因暴力討債吃上官司,老大三名小弟頂罪,承諾付律師費、傷害和解金等費用,最後卻跳票,害一名莊姓男子在家中自殺身亡。
(這只是台灣其中一件被揭發的新聞!)
我尊重大家,我不會分年紀去歧視誰!
只是教育你們一下做人的基本道理而已。
你們要知道「裝無知的時光」很快就過去了,好好珍惜吧!
做事情不思考後果,那你就去嚐嚐後果吧!
前竹聯幫總盟主陳啟禮,一輩子逃命生涯。
但是人家是真的講道義,講義氣!
想知道為什麼?看看這篇文章吧!
前竹聯幫盟主陳啟禮,國小每天被圍毆
(這些資料網路很多,自己多多查查...)
當你們成年後,在社會上的所作所為,
你必須自己一個人要扛下來。
(現今社會上還是有過於誇張的新聞,我想大家都知道。)
所以你覺得你惹出事情,誰會想替你受苦受罪?
說什麼「願意承擔?」
你朋友到處隨便惹事生非,違法犯罪還理直氣壯??
那你就去承擔吧!
然後你那「好朋友」天天在外面吃喝玩樂呢!
你會怎麼想呢?這種情況.... 在社會上是常有的事。
每天都在獄中受的恥辱,如果你想在獄中耍兇狠?
那請搞清楚狀況,裡面真的有一些沒理智的人。
沒理智是什麼?講難點「就是聽不懂人話!」
那是什麼? 我不用多說了吧!
我知道現在教育敗壞!
做人基本道理不教,教些爛制度的東西。
所以大家要搞清楚這個現實社會的狀況啊!
如果「做人的基本道理」都不懂...
你在這社會上有苦頭吃了。
大家做個明白人
「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,只有想要吃免費午餐的白痴! 」
最後再來講一下[華哥的人格]
說他天真無邪,似乎不恰當。但他沒什麼心機,大家都看得出來。這種人不會去陷害人,更不會去欺負弱小或引發衝突。
他今天PO一些怪怪影片,多數是搞笑成分居多,雖然少數是不當行為。但社會上就是要有這種開心果嘛!不是嗎?
如果覺得這篇文章還不錯,別吝嗇,請分享下去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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